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纲领性法治文件
随着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出炉,我们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向着打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迈进。这份纲领性文件,不仅系统完整、清晰明确,更是深入人心的法治理念,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建设法治的前进道路。
这份《纲要》不仅强调了法治建设的目标导向,更展现了其深厚的人民情怀。“为了人民”,是其核心要义。在重要领域立法方面,《纲要》积极推进,旨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关于执法行为,《纲要》强调要公正文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而“依靠人民”,则是法治建设的可靠力量。《纲要》通过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推动法治建设。为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纲要》还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保护。
至于“保障人民”,更是法治建设的行动属性。《纲要》保护企业权益和公民权益,强调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从《纲要》的内在逻辑来看,它以“权利―能力”为主线,贯穿始终。此次《纲要》新增了“人民满意”这一外在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这一标准的增加,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直接回应,构建了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的法治评判标准体系。
第三部分,“数字法治”作为法治建设的时代印记,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纲要》以专节阐述,旨在健全法治建设的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充分展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这是一个充满创新的概念,“数字法治”不仅代表着数字对监管和数字技术的运用,更体现了一种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法治化进程,涵盖理念、机构、职能和流程的再塑造。
我们在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时,必须同时关注技术维度和法治维度,预防可能出现的“数据孤岛”、“数字鸿沟”、“算法黑箱”和“算法滥用”等问题。针对此,《纲要》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数据开放共享,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有序开放数据,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纲要》的出发点是“为了人民”,着力点在于“依靠人民”,落脚点则是“保障人民”。它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为法治建设新征程描绘了一幅充满活力和创新的蓝图。
(作者韩春晖,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