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值得尊重的人伦
中西方文化的深度比较:仁爱与博爱
内容提要:
中西方文化各具特色,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质上的差异。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各自的优长中隐含着缺失,而有时代则显现了先进与落后的分别。中西方价值体系的精华与糟粕是复杂交织的。构建新的价值观,需从自身出发,以时代精神为坐标,敢于面对本民族文化的不足,并吸取世界各地的文化精华。
一、仁爱与博爱:中西方的核心差异
在中国,仁爱思想深入人心,具有深刻的人性意识和丰富的社会观念。它建立在尊重人的地位的基础上,突出了人的社会性。孟子认为,人的社会性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关键。仁爱思想强调人性的正面,是道德创造的精神本源。它发源于基本的人伦感情,如“孝悌”,并以此为原则,维系着文明社会的人际关系。
仁爱思想也存在两大弊端。这种崇高的道德理想原则在实践中可能受到经济条件和其他条件的制约。在封建社会的利用下,仁爱思想可能被倡扬者用来蒙蔽民众,而真正能身体力行者却寥寥无几。仁爱思想以人伦为基础,以情感、情理为法则,可能导致人们法律观念的淡薄、民主意识的匮乏,情感浸蚀法律,使得权大于法的局面难以彻底改观。
相比之下,博爱作为西方的核心,早在中世纪就已受到重视。博爱指的是对人类普遍的爱。在西方文化中,“爱”常常指的是由自然本能欲望产生的情感。西方人认为爱是万物之主宰,对万物公平无私。他们相信爱的力量,认为爱能征服一切,也能毁灭一切。但西方的博爱也建立在人性的负面认识基础上,认为爱的正邪之分是关键。
二、中西文化的融合与借鉴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方文化的融合与借鉴显得尤为重要。构建新的价值观,必须善于从本民族的文化中开刀,去除病痛,同时吸取世界范围内各种文化的精华。这包括对中西方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发掘其现代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综合。
我们应从仁爱思想中汲取尊重人的社会性、强调人性的正面等积极因素,并克服其过于理想化、情感替代原则等弊端。我们也可从博爱的观念中借鉴其重视情感的力量、对万物公平的敬畏等积极元素,并克服其过于乐观、忽视现实困境等不足。
中西方文化各具特色,应相互借鉴,融会贯通,构建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价值观。这不仅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而且能为日趋多元化的人类社会带来真正的和平与幸福。西方的博爱,深深根植于人性的复杂构造之中,这种构造可以概括为一半善,一半恶。其原型,就如同上帝与魔鬼的二元对立。为了提升天使的一半,去除魔鬼的干扰,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信赖上帝的恩典,渴望得到其拯救。
在奥古斯丁的视野里,博爱本质上建立在对上帝的信心与希望之上。爱上帝、爱真理,并由此发散开来,爱尽世人,包括朋友、邻居,甚至敌人。神学认为,上帝创造并“爱”所有人,人的最高之爱应是对上帝的回馈,这种“爱”表现为对世人的“怜悯”与“仁慈”,甚至需要忽视或否定个人的自爱和世俗生活。尽管中世纪之后,这种神圣化的博爱受到挑战,但其对欧洲人的观念影响深远。
到了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博爱理念体现了人性的从“神性”中解放。此时的博爱不再单纯建立在恶之上,而是借助于恶,利用恶的成分消长来产生力量。西方文化的特色在于认识到恶是人性的一部分,而不是要清除的内容。
相较之下,中国的仁爱完全基于善,对人性的阴暗面挖掘不足。虽然仁爱的思想体系完备,但在现实社会中对恶的改进却难以完成。这种差异导致中国传统文化的“善”的追求难以完成,形成了“善”与“恶”的完全对立。这导致在极端的“善”的革命和模糊的“恶”的形象中,真正的民族性瑰宝难以继承。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重视整体而轻视个体。人们长期束缚于土地,形成了重土轻迁、眷恋家园的情怀。社会结构家国一体,天人合一的哲学观点使中国人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际关系中,血缘关系最为重要,个人在这个群体网络中是一依存的分子。这种重整体轻自我的价值取向引导中国人重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利益,形成了中华一体的凝聚精神。
这种整体主义价值取向也有其弊端。在封建时代,整体主义常与专制主义结合,自我常常被其愚弄。整体主义也使自我难以生长,个体更考虑如何在二人关系中“安心”、“安身”,自我人格受到压抑。这种价值取向使个人在调节公开行为时难以承担重要角色,容易导致权威主义而非真正的民主。
中西方的价值取向存在明显的差异。在探索人性、社会和谐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这些差异,同时也需要寻找共同点,以期更好地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曾两次错失与当今发达国家并行发展的机会。第一次是在遥远的明清时期,第二次则发生在战后50年代至70年代。这两次失落的原因极为复杂,但其中与过于强调集体价值而忽视个体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关系不容忽视。
在西方的价值观中,崇尚个人与自我一直是一个核心取向。早在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民主制时期,个人的作用就被强调,城邦的利益与个人价值并存。西方社会以工商航海为主导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其生活方式难以长期保持大规模的家族聚居,血缘纽带相对松散。在社会变迁中,地域性国家逐渐取代血缘性民族,个人本位逐渐取代宗族本位。个体的基本社会角色是公民,而非仅仅是家族成员。在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多地是基于国家政治制度的规定,而非单纯血缘关系。
西方文化将人置于与自然对立的关系中加以规定,强调个体应追求独立自主。个人要实现目标,必须依靠自我驱动的行为,主要参照内在的思想、情感和意志,而非他人。西方的价值观被称为“重个人”的价值观。自文艺复兴以来,崇尚自我价值取向更加鲜明,它有助于塑造独立的人格,这种人格善于直接表达自我,追求真实、坦率。他们依靠自身实力,在合法范围内运用各种手段追求个人成就,不依赖他人,不压制自我。这种价值观的最大优点是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开放的个性,这是发挥天赋、激发创造力的前提。
崇尚自我的价值观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它可能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对立,使人成为孤立的存在。在支撑资本主义市场与政治秩序的它也催生了社会的精神危机,如人类沦为追求功利的工具,丧失生活目的和意义。美国总统卡特曾指出,这种道德和信仰危机已触及西方民族灵魂,危及社会制度。西方的物欲横流、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潮不仅在西方的社会中泛滥,而且已经波及全球,包括中国,对社会经济政治有序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巨大误导。
中国的整体主义价值观与西方的崇尚自我价值观在文化与思维特质上存在差异。中华文化具有极强的继承性,五千年的文化从未中断。儒释道文化在交融互补中传承,不仅典籍资源丰富,而且通过社会行为文化使中国人的文化生命得以延续。儒道文化也具有兼容性和开放性,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积极成果。中国青年对新科技和新思想的追求,正是中国文化现代化、更具兼容性和开放性的体现。
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中国文化的强继承性中,也存在求异性思维较弱的缺陷。儒家思想自元典至现代新儒家,虽然不断吸纳、融合各种学说,但主旨一脉相承。相比之下,西方文化的新思想、新学说的创立更为活跃,各种流派纷呈。特别是在资本主义战胜封建神学专制主义的过程中,西方在思想领域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哥白尼、达尔文等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为人类认知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马克思和恩格斯更是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剩余价值学说,为世界带来了真正的光明。
东西方的价值观各有优劣,我们应借鉴其精华部分,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伟人如列宁、毛泽东、邓小平,他们的伟大成就无不与他们的求异思维息息相关。他们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的元典理论,以创新的精神推动了俄国革命、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赢得了世界的瞩目。
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不仅要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充分发挥丰富的人文资源,更要注重培育新一代的求异思维品质。这是一个呼唤创新的世纪,只有不断突破陈规,才能创造出值得我们自豪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责任意识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中国走向繁荣的内在动因之一。中华民族强烈的使命感,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深沉期望和教育投入,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从香港、澳门的回归,到每一位中国人对中华振兴的贡献,都体现了这种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感不仅是为了履行人伦角色的义务,更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
中国的责任意识也有其独特之处。它以仁爱为道德核心,侧重于履行对他人的义务,更注重人际关系的协调。虽然这种责任意识体现了对道德境界的超越,但更多地侧重于义务与义务之间的对应,而非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与西方的责任意识相比,西方的义务概念更具有强制性的含义,并与权利相对应。
在儒家思想中,责任意识表现为理性、情感和欲望的和谐运作和合理发挥。传统的中国责任意识在某些方面缺乏对权利的重视。例如,封建统治者常常要求百姓放弃对自我权利的求取,侧重于道德的自觉与恪尽职责,而忽视了个人的权利。尽管如此,康有为和孙中山等伟人尝试融合儒家思想与西方的人权观念,为中国的责任意识注入了新的元素。
中国的责任意识注重人伦角色职责的履行,而西方的责任意识则更多地体现在职份角色中。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上,两者存在差异。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应当进一步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使中国的责任意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大同社会的理想,让中华民族的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推动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在宗法家庭血缘关系笼罩下的中国人,始终扮演着人伦角色的职责,而对于权利的诉求则相对稀薄。这种关系中的平等,并非源于权利和义务的均衡,而是义务的平等性。西方则不同,其在职业角色中的责任感伴随着相应权利的获得,这种差异与西方商业的兴盛及其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纵观历史,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发展始终与西方社会紧密相连。从伊壁鸠鲁为社会契约论提供哲学依据,到查士丁尼时代法学总论的认可,再到文艺复兴运动后权利意识的凸显,西方社会一直在权利与责任之间寻求平衡。伏尔泰的宣言更是将这种权利观念推向高潮,他强调真正的悲剧不在于不平等,而在于从属。与此雨果等大文豪也深入阐述了责任与权利的辩证关系。
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个人权利的释放催生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过度的个人权利自由也引发了冲突、战争与灾难。在此背景之下,西方的责任意识与权利并行,与正义相伴相生。亚里斯多德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即正义,梭伦的改革更是为了平衡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正义与法紧密相连,法的目的是保障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所有权,只有法的普遍推行才能使人人享有权利并有益于社会正义的形成。
相较之下,中国的责任意识更多地与义务相对应,源于“仁义”的引发。我们推崇德治而忽视法制,虽然人人都怀有行仁义之愿望,但行动上的实践却往往不足。个体的权利无法真正确立,主要表现为一种自觉责任意识的全面履行,而非维护一种付出后的利益。没有法的保障,个人权利难以得到真正维护。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中西方文化各具特色,无优劣之分。它们各自在优长中隐含缺失,互为补充。近代以来,中西方文化的交融互补创设了极佳的文化背景条件。
虽然中西方文化无优劣之分,但在不同的时代,却有先进和落后之别。以现代化为参照系,资本主义时代的价值观相较于封建社会的价值观具有总体上的优势。
无论是中西方价值体系,都复杂地融合了精华与糟粕。要创造适应新世纪的价值观,必须批判糟粕并继承弘扬精华,同时在大胆汲取西方文化精华时保持高度警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克服与现代化进程相悖的惰性与弊端,创造出超越资本主义世界的文化。在投身于这项崇高而复杂的价值构建工程中,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并珍视我们的文化的独特价值。这份价值之所以珍贵,不仅因为它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在新时代的源头活水,更因为它是我们从祖先的国土上继承而来,经过千万年的沉淀与成长。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继承这份宝贵遗产的必须坚决剔除文化中的糟粕,弘扬其精华。这一过程需要全面而深入的努力,包括法治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与道德价值教育的全方位推进。改变国民性的弱点仍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构建崭新的价值观体系是一项迫切而重要的工作。这一体系的构建必须源于自身,以时代精神为指引,勇于向自己民族的文化中的不足开刀,并在大力弘扬民族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吸收世界范围内各种文化的优点。在创造属于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新体系的也要确保其与世界性保持一致性。
为了深入理解并构建这一新的价值观体系,我们可以参考诸多文献与资料。例如,费孝通与李亦园的新华文摘文章、孙中山全集、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著作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思路与启示。我们也可以参考黄克剑的“境界”与“权利”的错落处、李秋零主编的精神档案以及徐瑞青的独立与依存的自我等学术研究,深入探讨并理解文化的深层含义。鹿中鸣关于传统与我们自身关系的论述、李鸿斌的中西价值观比较、杨径青的孔子与爱默生研究、叶莲和江雪莲的中西义务观比较以及曹颈松的中西道德建设之比较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和深刻的洞见。我们在构建新的价值观时,既要扎根于自己的文化土壤,又要放眼全球,吸收世界各地的文化精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出既符合时代精神,又体现中华民族特色的价值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