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贾静雯婚变看章子怡等明星的婚前协议
【娱乐新闻聚焦】贾静雯与孙志浩婚姻介绍:离婚协议书背后的故事
据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与孙志浩的神秘“协议书”原来竟是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律师在今天(10日)中午进行了会面,一旦孙家坚持要求取回这份协议书才同意她见女儿,贾静雯可能会直接赴美寻找女儿。这一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昨日,贾静雯澄清了自己与黄磊的关系,强调两人只是正常朋友,绝无私情。她也谈到了与孙志浩之间的矛盾,包括对方的不信任以及对自己私人信息的过度干涉。尽管贾静雯手握的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场因“夺女”引发的婚变已成事实,四年的豪门姻缘宣告结束。
贾静雯的婚变不禁让人联想到明星婚前协议的问题。近年来,演艺娱乐圈明星的短命姻缘越来越多,为了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等问题,不少明星选择签订婚前协议。这是一种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以避免未来的纷争。
让我们来看看几位明星的婚前协议案例:
1. 章子怡与Vivi Nevo:据传,两人签订了婚前协议书,确保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如果离婚,女方可获得一定的赡养费,但不会分到财产。
2. 罗素·克洛夫妇:他们的协议规定,婚后3年内离婚的话,罗素需支付至少1500万美元给妻子作为补偿。还包括了房产、子女、基金等方面的细节规定。
3. 茱丽娅·罗伯茨夫妇:婚前,茱丽娅与丈夫签订了协议书,规定若她生孩子后离婚,需支付近700万美元的分手费。
4. 道格拉斯夫妇:他们的协议中包括了不忠行为的惩罚条款,如果道格拉斯出轨,需支付340万英镑的代价。泽塔·琼斯在戴上结婚戒滞后,可获得道格拉斯所有资产的十分之一。
5. 翁虹夫妇:在与前夫失败婚姻的教训后,翁虹与现任丈夫刘伦浩签订了详细的婚前协议书,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
这些明星的婚前协议内容各不相同,但都体现了对财产、感情、子女等方面的细致考虑。对于贾静雯与孙志浩的离婚协议书,我们不得而知具体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起无疑给明星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了更多的思考空间。在爱情与现实的交织中,如何平衡情感与利益,是每个人都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