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假唱 应该罚款
樊玉英谈春晚假唱现象:真唱呼唤,期待净化舞台风气
最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强调了对营业性演出假唱的严厉处罚。非营业性演出假唱是否就可以逍遥法外?由此引发出一个热议话题:春晚假唱是否不用被罚款?这一议题令人深思。
一年一度的春晚,是全国观众翘首以盼的文化盛宴。尽管近年来有些观众表示对春晚的热情有所减退,但在大年三十这个特殊夜晚,许多家庭仍会围坐在电视机前,共同欣赏这顿文化大餐。春晚已然成为老百姓过年不可或缺的文化活动。
有些演员却在舞台上用假唱来敷衍观众,这无疑是对观众情感的极大不尊重。那些在观众心中享有盛名的歌星,在春晚舞台上矫揉造作,尽管表面看起来卖力演唱,但口型与唱片放出的歌声却不吻合,这让观众愤怒无比。对于脾气暴躁的观众来说,他们甚至想冲进电视屏幕,给那些假唱的明星一顿教训。这仅仅是电视机前的无奈之举。在观众心中,假唱行为是无法容忍的,尤其是在春晚这样的重要场合。
正当我们对此感到“郁闷”时,央视春晚剧组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2009年的春晚将坚持真唱原则。这一消息令人激动,意味着观众将能够听到大歌星们原汁原味的歌声,感受到真实的舞台魅力。这将是一次全新的体验,让人倍感亲切。
遗憾的是,至今我们尚未看到关于“春晚今后不再假唱”的明确消息。看来,假唱现象在春晚舞台上仍然顽固存在。我们担忧的是,每年春晚剧组都郑重承诺全面真唱,但假唱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我们衷心希望,《条例》能够再加一条明确规定:春晚不许假唱。对于违反规定的演出方,应予以罚款,以维护观众的权益和舞台的纯洁性。
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未来的春晚舞台上,真唱成为常态,演员们用真挚的演唱回馈观众的期待,共同营造真诚、和谐的舞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