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爱奇艺等投屏限制调整 律师 会员协议中
近日,视频行业的动态引发了一场关于投屏权限的热烈讨论。先是爱奇艺调整了黄金会员的投屏清晰度至480P,而后回顾去年优酷也曾对移动设备投屏功能做出限制。这些动作背后,揭示了视频平台会员制度的复杂性。在爱优腾芒等多家的视频网站会员协议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的会员产品主要分为面向电脑和移动设备的会员,以及在此基础上涵盖电视端的会员两大类。对于前者,其使用范围并不包括电视及投屏功能。而包含电视端的会员服务,其定价通常略高于移动端的会员价格。
相较于优酷之前的完全投屏限制,爱奇艺这次选择调整投屏清晰度。用户虽然无法通过投屏享受到最高清的画质,但依然能够观看会员内容,这一策略显然更加灵活。
那么,优酷之前的投屏限制是否合理呢?对于这一问题以及“限制投屏是否构成侵权”的争议,相关部门及律师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如果会员协议中未包含投屏权限,那么平台对投屏的限制或调整便不构成侵权。合恒律师事务所的杜永霞律师表示,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优酷的会员协议内容。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投屏服务,那么他们的做法并不构成侵权。但也有律师从服务的本质出发,认为投屏虽然是通过手机APP进行,但最终的播放介质是电视,因此应视为在电视端使用。视频平台提供的视听服务效果因播出终端的不同存在差异,因此应以最终播出端来确定使用类别。
爱奇艺的《会员服务协议》清晰地表明了其黄金VIP会员的权益范围。根据协议,黄金VIP会员的权益仅限于电脑、手机、Pad端使用,电视端及投屏并不在涵盖范围内。这为我们理解爱奇艺的投屏策略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此次爱奇艺调整投屏清晰度,或许是对其服务策略的一次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需求并寻求最佳的用户体验。这也让我们看到了视频平台在维护自身权益和服务质量的也在努力平衡用户的利益和体验。